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吸毒男子为争儿子抚养权做绝育终败诉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1年09月27日16:09  大江网-新法制报

  本报讯郇小军记者程呈报道:夫妻离婚,对于儿子的抚养权问题争论不下,闹上法庭。为得到孩子的抚养权,男方打出“杀手锏”——做绝育手术。9月22日,永修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,因男方的吸毒行为不利于子女的健康和成长,法院一审判令准予夫妻双方离婚,儿子由女方抚养。

  刘海燕和李晓辉都是九江永修人,两人于2005年4月登记结婚,婚后第四年,生育了儿子李子俊。近年来,李晓辉染上了吸毒恶习,夫妻俩争吵不断。刘海燕将李晓辉诉上法庭要求离婚,并独自抚养儿子李子俊。

  李晓辉同意离婚,但对于儿子的抚养权问题,坚决不肯让步。听说做了绝育的人离婚时会优先得到抚养权,李晓辉在开庭前去做了绝育手术。他表示,按照现有条件自己再婚的可能性不大,因此要求法庭判决小孩归他抚养。

  法院一审认为,对于李子俊的抚养权归属问题,应遵循最有益于小孩健康成长的原则。本案中,被告李晓辉虽然已经做了绝育手术,但其平日有吸毒行为,不利于子女的健康和成长。另外,孩子现今还未满3周岁,跟随母亲生活更为适宜其成长。

  近日,永修县法院一审作出判决,准予原告刘海燕和被告李晓辉离婚,婚生子李子俊由原告刘海燕抚养。(文内人物均属化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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